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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2018年“饮用水净化技能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1-24     阅读次数:     字体:【

各培训机构:


2016年7月,我协会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简称人社部教培中心)联合开展“饮用水净化技能(销售、安装、售后)岗位能力培训”以来,共举办培训班21期,累计培训学员近3000人次,其中2634人次经考试合格取得了人社部教培中心颁发的岗位能力证书。饮用水净化技能岗位能力培训工作的开展,对普及净水知识,提高岗位技能,培养净水人才,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和社会反响。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净化技能岗位培训工作, 2017年12月22日我协会与人社部教培中心再次签订了关于联合开展饮用水净化技能职业培训的协议,现就2018年相关培训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做好培训工作的计划和安排


(一)各培训机构要加强领导,做好培训工作的计划、安排和组织工作,按照我协会与人社部教培中心签订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联合开展职业培训协议》的规定开展培训工作。


(二)各培训机构务必直接组织培训,全程参与到职业培训各项环节,特别要深入培训现场和考试现场,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课时,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


(三)各培训机构2018年度总培训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120人,单次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期,少于50人/期不予开班。


(四)连续两年(2017年和2018年)未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将取消其培训资格。


二、培训注意事项


(一)按照我协会与人社部教培中心的协议规定,饮用水净化技能培训项目收费标准为不高于1500元/人,并不得以任何名义超出此标准向学员收费。


(二)各培训机构由原来向我协会(包括人社部教培中心)支付的400元/人的培训服务费更改为300元/人。


(三)根据人社部教培中心的规定,将“饮用水净化技能岗位能力培训”变更为“饮用水净化技能职业培训”;将“安装”和“售后”两项考试合并为“安装和售后”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一个证书,不再单独设立“安装”和“售后”证书。


三、联系人和地址


联 系 人: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文翔

联系方式:010-59196533 13661041954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2号楼205室

附件: 新版职业技能培训证书样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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