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通知与公告 > 通知与公告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征集《涉密印制业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函
发表时间:2024-03-21     阅读次数:     字体:【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征集《涉密印制业务

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标准是企业组织生产和规范市场的重要手段,是产品贸易、质量评价、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和市场准入的重要依据,是加快构建国家新型标准体系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民政部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国标委联[2022]6号)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的《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针对我国当前印刷行业现状,在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和征询相关企业、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已开展《涉密印制业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为了高质量地顺利完成上述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切实保护相关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相关单位参与团体标准制定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印刷行业技术创新和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本协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上述团体标准制定的参编单位和专家。

谨请广大专家、学者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与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上述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在上述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本协会将不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是行业内专家、学者和企业的意见,确保团体标准制定的质量。现就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编制团体标准名称

《涉密印制业务管理要求》。

二、参编单位及起草人的资格条件

(一)申请参编单位在行业内应有一定影响力。

(二)参编起草人应熟悉相关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团体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团体标准的实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三、参编单位及起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上述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列入参编单位的名称。

(二)将参与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相关团体标准起草人名单(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列入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团体标准制定工作会议,按时完成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参加与该团体标准制定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分享本单位在相关工作中所取得的经验、成效,供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参考。

(六)在团体标准制定过程中可以发表独立见解并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和建议。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参考。

(八)根据需要能够为团体标准制定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或相关协助。

四、申报材料及报名方法

申请参加本协会上述团体标准制定的单位,应据实提交《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详见附件)和相关材料,报名参加上述团体标准的编制工作。

五、咨询联络

本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组  联系人:向怡鑫

手机:18600075543

邮箱:7444472@qq.com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联系人:王学梅

电话:010-59196534  手机:13301320981

邮箱:jszwh@c315.cn


附件: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

2024年3月21日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征集《涉密印制业务管理要求》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的函.pdf


 
上一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召开《矿坑疏干水人工湿地工程技术规范》等团体标准 第一次讨论会的通知
下一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关于召开《微型水力发电站建设标准》等团体标准审查会的通知